國防專利管理有何特殊要求?
一是在保密方面,國防專利在解密前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在保護期內變更密級、解密,須按《國防專利條例》規定的程序辦理。二是在轉讓方面,國防專利申請權和國防專利權經批準可以向國內的中國單位和個人轉讓,禁止向國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國內的外國人和外國機構轉讓。三是在實施方面,國防專利的許可實施,應報總裝備部國防知識產權局備案。
(參見2004年9月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418號《國防專利條例》)
一是在保密方面,國防專利在解密前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在保護期內變更密級、解密,須按《國防專利條例》規定的程序辦理。二是在轉讓方面,國防專利申請權和國防專利權經批準可以向國內的中國單位和個人轉讓,禁止向國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國內的外國人和外國機構轉讓。三是在實施方面,國防專利的許可實施,應報總裝備部國防知識產權局備案。
(參見2004年9月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418號《國防專利條例》)